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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人遇到刻意隐瞒自己有新冠病毒的人该怎么办?
over 4 years ago Tris L新冠病毒至今已经夺走了37条人命,累计确诊病例达到2626。看着这些上升的确诊数字,我们现在还有另一个令人担心的问题:那就是有些病患在求医时蓄意隐瞒自己曾经与确诊病患接触的情报。
这种事件导致医院被迫关闭,医护人员恳请人民遵从医院所设定的规则和程序来避免更多的人感染新冠病毒。
试着想象这样的情况:行动限制已是第10天,你待在家一整天了。几乎每一分钟的过去,你都听到隔壁邻居在咳嗽。你不禁回想到隔壁邻居曾告诉你,两星期前他才从海外出差回来。
你很难不去猜测或怀疑他是不是染上了新冠病毒。更令人担忧的是,他时常到附近的市场购买日常的杂货。作为一位忧心的市民和邻居,你在想到底如何防止疑似帶病毒的人散播至更多人呢?尤其这位邻居也没去向医生求诊。
在我们知道该采取什么行动时,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对于这种刻意向有关人员隐瞒病情的人,有什么样做法?
拒绝通知有关人员是一种罪行/犯罪
突然患病已经很可怜了,没有病患还会要因患病而坐牢。可是,还是有些大马人不愿意主动向医护人员透露,自己曾与身上可能有病毒的人接触过的事实。
根据报道这样的案件发生在吉打州,一家私人医院被迫关闭2天。就因那位妇人没有如实告知医护人员,自己曾经与确诊的亲戚接触过的实情。这种行为在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fectious Diseases Act 1988 (管理传染性疾病的法律)下已算是一项罪行。第12条款说明了:
任何觉得自己可能患有新冠肺炎的人不应该随便走动,尤其是公共场所。那样的行为会被罚款,甚至被判坐牢2年,或两者兼施。
现今,任何被确诊却不愿意遵守政府所定下的隔离规则的人,将会根据法律的条款受到惩罚。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271说明了:
当一个人被给予隔离令的时候,通常都是因曾经接触过确诊的人。卫生部已有特定的指南来处理这些被病毒侵入的确诊者。以下是卫生部所提供的程序图表:
政府给出隔离令后,地方卫生部人员会联络你或是直接前往你的住所探望你。被隔离在家的人要连续13天(观察期)都受检验,至到你的检测结果呈阴性(没病毒了)才能离开自己的住所。
那么,在知道自己没有病毒的情况下,你得知有些人可能被感染了病毒。你能做什么呢?
大马人必须向有关单位举报刻意隐瞒者
如果有些人已经出现了新冠病毒的症状,却不愿意寻求治疗—在法律上你是有责任把这件事举报给有关单位的。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fectious Diseases Act 1988 (管理传染性疾病的法律)的第10条款说明:
这条法律最主要说明,如果你发现了任何人可能感染了新冠病毒,一定要向地方卫生部,政府的卫生机构,附近警察局或附近村长举报。举报的时机最好是越快越好,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病毒的传播至更多的人。
然而,如果你尝试‘帮助’ (故意隐瞒/ 隐瞒)那些已经患病的人,不劝导他们去寻求治疗的话,你有很大可能将面临坐牢2年或被罚钱的惩罚。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当你发现或怀疑谁可能感染了病毒的时候,尽快向有关单位举报或通知他们。
为了能更好地处理这类型的事件,卫生部门已提供了几条热线让民众拨打。所以当你发现任何已感染新冠病毒却没有寻求治疗的人,请你马上拨打以下热线。